对于特朗普持之以恒地使用万能的“狗”来造句噎人,很多新闻机构的记者有着亲身体会(
《华盛顿邮报》、
《纽约》杂志、
Slate等)。对于“像一条狗”这个说法,他就像狗见了骨头一样死咬着不放。
他的趣味轶事也像
萨摩耶的毛一样不离不弃。他是美国一个世纪以来第一位没有养狗的总统。根据中国的属相,他是
狗年出生的。据伊万娜·特朗普(Ivana Trump)说,她的Chappy——一条见到孔雀都会上去嗅探一番的贵宾——见到他会发出低吼。媒体对他的第一任国防部长詹姆斯·马蒂斯(James Mattis)
的昵称是“疯狗”。从额头往上,他简直就像一只垂头丧气的博美。
为何如患了狂犬病般蔑视犬类?至今没有人能解开这个谜。我倒是有我自己的理论,但首先我想介绍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分析学家贾斯汀·弗兰克(Justin Frank)更博学的见解。他是《躺椅上的
特朗普》(Trump on the Couch)的作者。
弗兰克指出,特朗普对细菌“
心怀恐惧”,毫无疑问,这令他视狗为四条腿的细菌工厂。他可能还认为“狗是愚蠢的,因为它们服从命令”,弗兰克说。特朗普偏爱不服从的姿态,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,尽管他背离了这个原则,变成了“普京的爱犬”(弗兰克的原话)。特朗普钟意的不仅仅是不服从,还有政治上的动荡(distemper,也有狗瘟之意)。
至于我的感觉?对于特朗普来说,所有的关系都是交易,并且世间万物的价值只与抬高他、滋养他的能力有关。特朗普之所以喜欢凯莉安·康维(Kellyanne Conway),是因为当她用最荒唐可笑的彩虹屁来赞美他最赤裸裸的无耻行为时,她拥有能忍住不笑或不会原地爆炸的超能力。如果一只边境牧羊犬也能做到这一点,他会在马阿拉歌庄园(Mar-a-Loco)给它留一个窝。
他对鲁迪·朱利安尼(Rudy Giuliani)的重视,是出于这个驼背心腹对于无良差事的接纳程度。如果杜宾犬可以向乌克兰官员施压,要求对拜登父子展开调查,特朗普会把戴维营改造成遛狗的地方,并把伊万卡的高跟鞋给它当磨牙玩具。
但它们做不到,就像西伯利亚的哈士奇不能黑进民主党的邮件系统一样——这活还是得找强壮的西伯利亚人——金毛也不能寻回金子。狗对特朗普毫无用处,至少在他所关心的那些事情上。
它们大多不值钱,没有投票权,不能和他一起打高尔夫并赞美他挥杆是多么有男子气概,推杆是多么优雅。看来林赛·格雷厄姆(Lindsey Graham)是幸运的,否则他早被一只飞奔的拉布拉多替换掉了。
柯南能得到赏识,因为它替特朗普满足了他想像中的大男子气概。而Chappy只会大呼小叫。就像那个叫唐纳德的唐老鸭。